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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次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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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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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次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享受主体】1.就业困难人员;2.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3.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返乡农民工;5.退役军人

【政策内容】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乡镇以下的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初次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不得重复享受。

【享受条件】1.2018年1月1日以后注册工商营业执照;2.正常运营6个月-1年以上(正常运营6个月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以下(指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向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局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吉林省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可在吉林就业创业网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农民工户口簿及外出务工证明(附件2),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营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合同;以及下列任意一项正常运营证明,创办企业可提供支付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纳税或免税凭证;个体经营可提供销售服务明细、进货清单凭证、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

此外,企业还应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

办理机构:

铁东区就业局0434-3528882

铁西区就业局0434-3273596

双辽市就业局0434-7210711

梨树县就业局0434-5288058

伊通县就业局0434-422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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