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政策分类: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财社{2019}591号
享受对象:个人
政策内容:第五条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就业技能培训。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每人每学时8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学时5元。培训时限,A类240学时、B类120学时、C类80学时。
申请条件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
受理机构 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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