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享受对象:具有农村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人员可参加由各级人社(或就业)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育婴、中式面点、西式面点、电焊等专业。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时8元,培训时限:A类240类,B类120学时,C类80学时。
申请条件: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到各级人社(或就业)部门或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联 系 人:武 丹
咨询电话:0436-320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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